鹤岗市兴安区法院着力抓队伍素质建设实现新提升

11.08.2014  13:17

        日前,鹤岗市兴安区法院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中院开展的“五民”活动为载体,向“时代楷模”孙波学习,创一流审判业绩为目标,狠抓法院队伍建设,队伍素质取得新的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使全体干警政治意识提到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实地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征集队伍建设方面各类问题14个,目前已经整改11个,查找出“四风”问题36个,目前已经全部整改。通过查找不足,该院重点学习了党中央、最高院的一些列规章制度,规范了干警的行为,使干警的政治意识得到了提高。

        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使全体干警能够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新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干警素质建设,制定了《兴安区人民法院关于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学习考试的通知》,对通过各类考试的干警给与物质奖励,近三年来共有2人通过在职研究生考试,4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人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今年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次,全院干警至少听课3次,成绩全部合格,全面提升了干警的素质。

        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使全体干警能够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制定《兴安区人民法院2014年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并纳入年终目标考评中,每名党组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讲座,年初,院长与各副院长及各庭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增强广大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结合该院自身实际完善了《兴安区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作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