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负其责共同履责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20.12.2016  22:02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海波昨天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会议强调,必须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各项工作要求,增强各负其责、共同履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市领导宋希斌、王铁强、艾立明、康翰卿、王小溪、石嘉兴、张丽欣、高大伟、焦远超、曲升云、刘兴东、柳士发出席会议。市领导王颖、姜国文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进一步阐述了意识形态工作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战略思想,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特别是去年,党中央制定出台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出具体规定。

  会议强调,哈市制定的《实施细则》具体明确了各方面应当承担的责任,要坚定不移地抓好落实。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委书记、党委分管领导、党委其他成员,要共同落实好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好宣传阵地管理、重大问题处理、干部队伍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纪检、组织、宣传、人事、财政等责任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

  会议强调,《实施细则》对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规定得非常明确具体。要注意抓案例、抓典型,好的要学习推广,出了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追责,使党纪党规成为铁的纪律。要做好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特别是针对重大时间节点、敏感事件,及时通报情况,及时有效应对。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会议强调,要按照讲政治、管队伍、守纪律的要求,建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要壮大网上正面力量,提升装备技术水平。要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好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