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再造工作流程提高政府采购计划执行质效

08.01.2019  11:1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四零服务”承诺创建和再造流程工作的部署要求,省政府采购中心紧紧围绕“流程电子化、业务标准化、操作规范化”的目标要求,修改完善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修改后的《工作规程》体现了以下三大特点;

      一是通过简化优化业务工作流程,提高了采购效率。 通过完善采购需求公示管理系统,修改招标文件模板,再造采购文件编制、审核、采购公告发布等流程,使采购文件编审工作流程由原来的“串联”调整为“并联”,采购计划在中心的办结时限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压缩到6个工作日,在去年压缩42%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压缩25%,通过工作流程的优化,进一步提高了采购计划在中心的执行效率。

      二是通过建立多环节随机分配和随机抽取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寻租。 修改后的《工作规程》通过管理系统实现了采购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履约验收抽检项目的随机分配和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及专家的随机抽取,贯彻落实了“双随机”工作机制,有效防止托关系找人等人为干扰因素和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强化了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建设。

      三是通过实现系统设置超时自动提醒功能,完善了统计公示考核机制。 修改后的《工作规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完善系统功能,实现了采购计划各执行环节待办和超时事项自动提醒、自动记录考核、采购计划确认超时自动回退等辅助监督功能,防止违规操作和人为拖拉,有效解决监督不及时、责任不明晰、问责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绩效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