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农业保险 让种地不再有后顾之忧

16.06.2014  11:48
    本网讯(冯亚杰)  编者按:今年是佳木斯市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全面启动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推进四个创新、实施四项建设、构建四大体系”总体安排部署,我市各地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思维方式,转变为农服务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改革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保险改革,完善和创新财政支农政策,以及发挥各类合作组织作用,科技示范区作用,龙头企业牵拉作用,大水利、大农机、大科技等综合优势作用,发展现代农业上,涌现出一大批率先一步实践者探索者和好作法、好经验。本报从今天开始,将陆续刊发记者深入一线采访的此类鲜活生动的报道。    5月份以来的持续低温降雨,给桦川县的水田育苗、插秧带来了诸多难题。连日来,桦川县创业乡丰年村村民李世明正忙着给自家11公顷水田喷药预防病虫害,由于给庄稼上了保险,他的心情没有受到近期天气形势的影响,正有条不紊照顾管理自家的稻田。   李世明告诉记者:“2009年,县经管站和阳光农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到村里发放种植业保险的宣传单,通过各种形式介绍为土地保险的好处,思前想后,当年我是本村第一个参加阳光保险的村民。每亩地水田保费共交15块钱,其中自己交3块钱,县财政保费给补贴2.25元,其余的保费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负责。有了各级财政为农民的鼎力扶持,自己种地的风险也大大降低。2013年受到大风天气的影响,有6成的水田不同程度出现倒伏,直接经济损失达到8万元左右。由于参加了阳光农业保险,当年得到赔付9000多元,给土地上保险是正确的选择。” 作为多年给土地参保的李世明,道出了土地参加农业保险的最大好处:“给自家的耕地上保险,让自己种地更托底,一旦庄稼受灾,可以减少成本支出,从根本上减少种地的风险,让农民不再为种地有任何顾虑。” 桦川县经管局负责种植业保险工作的孙彦升详细介绍了全县推进农村金融保险改革工作的做法。他说,2009年,桦川县被省经管总站确定为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县,到2013年,全县种植业保险参保面积51.6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28%,其中水稻35万亩、玉米16.6万亩。收取农户保费每亩地3元钱、共计154.8万元,每亩地县财政保费补贴2.25元、共计116.1万元,争取国家、省保费补贴503.1万元。涉及全县7个乡镇68个村屯3456个农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5%。参加农业保险农户的受灾面积39.8万亩,占全部保险面积的77%,涉及7个乡镇68个村屯2429个农户,其中:绝产面积2.16万亩,全县农业保险理赔总额693.4万元,让投保受灾农户第二年生产资金有了保障,从根本上规避了农业生产的风险。    在开展农业保险改革工作过程中,全县通过走乡镇进村屯向乡镇干部和农民宣传农业保险的好处,提高村民对农业保险工作的认识。在县全委(扩大)会议、县农村工作等会议上,安排部署农业保险工作,提高乡(镇)领导对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认识。同时借助召开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增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开展农业保险的认识。    今年,利用全县经管工作培训的契机,对全县9个乡(镇)105个行政村的代办员就农业保险知识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农业保险的目的、意义及代理业务流程,通过培训提高乡、村两级代办员农业保险的政策水平和业务代办能力。今年已举办农业保险培训班9次,受训人员320人次,培训面达100%。乡、村两级代办员深入村屯、农户宣传农业(种植业)保险有关内容,主要通过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下发宣传单等形式,全面宣传农业保险政策,积极组织农户投保,做到家喻户晓。今年累计向农户发放保险宣传单2万份,发放农户面达95%以上。   在与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配合上,县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会同县经管局代办处,组织乡(镇)代办站、村级代办员做好灾情记录和现场查勘工作,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出险的区域、品种、地块等进行查勘和定损。按保险理赔条款规定,由县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及聘请农技专家按核灾测产情况,做出科学准确的保险理赔结论,理赔结果做到公开、公示,接受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代办机构协助保险公司及时足额地向参保的受灾农户发放理赔款。    针对2013年遭遇历史罕见的水冲、内涝、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县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会同县代办处人员、农业技术专家等累计500多次深入出险现场查勘灾情。东河乡兴国、东宏两个村遭受内涝后,县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勘灾情,经确认受灾理赔面积2000多亩,按规定抓紧理赔,理赔款及时发放到位(记者 刘发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