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亟待建立

21.09.2015  11:07

  部分干部和专家认为,面对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资源“红灯”和补贴“黄线”的双重约束,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应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前提下,多措调理,标本兼治,运用好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两种手段,推动形成种得好、加工好、销售好的良性互动格局。

  首先,细化收储政策,以质论价,逐步形成市场价与直补相结合的调控体系。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鲁晓东认为,临储玉米收购价可以降低一些,逐渐回归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调控为辅,从源头上缓解企业的高成本问题。同时可通过目标价格方式增加对农民种玉米的直接补贴,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减。农发行黑龙江分行行长欧阳平认为,应该强化临储玉米收购的质量要求,形成更严格的按质论价体系,确保好粮卖上好价钱,倒逼农民耕种高质量粮食。

  其次,以政策调控带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一些专家认为,恢复黑龙江省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农民调结构、增加口粮种植,降低玉米种植面积。

  黑龙江当前粮食库存“沟满壕平”,突出体现在玉米种植面积大、产量多、储量大。全省目前玉米种植面积达到1.1亿亩,年产量约1000亿斤,年收储约800亿斤,政策性库存达到3500万吨。

  黑龙江省粮食局局长胡东胜说,如果有合适的价格保证,通过灌溉增加小麦单产,就能把北部跨区种植的玉米调减下来,实现麦豆轮作和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目前黑龙江省每年都从外省采购30至40亿斤小麦,如果本省扩种,就能就地解决这方面的口粮需求,调减上千万亩玉米种植面积。

  其次,探索目标储备和目标价格制度,逐步取消临储政策。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介绍,当前我国粮食储备量占消费量的比重,已经超过70%以上,如果把粮食储备量占消费总量的比例降到30%,将大大减少公共财政支出和资源浪费。

  “这个目标储备制度还要与目标价格机制相结合。”马晓河说,设定我国收购储备粮的价格时,可参考国际经验,即无论市场价格高低起伏,政府的收购价可以永远高于市场价一个恒定比例。韩国曾经采取过这样的政策,政府每年从农民收购谷物的10%,不论市场价格高低,政府收购价格都要高于市场价35%左右。我们也可以按照这个方法收购,这样就不会干扰市场价格形成。

  再次,打击走私、扶持加工等其他措施综合运用,提高我国粮食收储、加工和管理能力。要严厉打击南方走私大米入境,减轻走私大米对我国水稻加工业的冲击,避免连续多年的“稻强米弱”形成水稻加工企业的连锁式倒闭潮。同时适当控制玉米的替代品,以及玉米深加工产品的替代品进口,促进国内玉米库存消化。

  黑龙江省粮食局行业指导处处长李珠元介绍,黑龙江粮食产量全国第一,但目前工业用粮少,特别是玉米深加工能力严重不足,种强销弱、量大链短、质优价不优问题突出。应继续鼓励社会资本在产区建仓、建厂,参与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同时深挖畜牧、白酒等粮食转化行业潜力,拓展玉米燃料乙醇生产厂家和使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