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中院:建立繁简分流机制 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06.12.2017  01:34

    近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实现司法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和质量。

    《细则》清楚界定了轻微刑事案件的概念,并具体规定了十四种符合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类型。另外对于公、检、法、司的职责划分、程序启动的流程、案件的办理时间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告知程序也做出了明确规定。除此之外,《细则》对审判机关在适用快速程序机制的过程中,需要退出快速办理机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九点情形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近年来,农垦两级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中院确定了“疑难案件精细审理、简单案件快速审理”的改革思路,提出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等轻微刑事案件,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审理时间,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注重提升案件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