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采取“冬病夏治”措施 排查供暖期后污染隐患

15.06.2015  13:14

  针对近年来每到冬季哈尔滨市雾霾突出的问题,我省采取“冬病夏治”措施,在供暖期结束后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有关部门日前组成督查组,现场督查了哈尔滨市17家工业企业、11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及28处物料堆放场地发现,粉尘污染、原煤散烧和汽车尾气排放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我省依法对这些企业进行了查处,并对哈尔滨市政府提出整改意见。

  据了解,此次督查发现,哈尔滨市大气环境问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粉尘污染问题。如,哈尔滨市燃料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煤场等23处堆场防风抑尘设施不完善。哈尔滨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原煤、水泥熟料、粉煤灰、炉渣等物料堆存、装卸、转运过程中无有效防尘措施,产生大量粉尘。部分建筑工地施工时未采取围挡,渣土运输车辆未落实防扬散措施。二是原煤散烧和移动污染源大气污染问题。部分供暖、洗浴等燃煤小锅炉无有效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城乡结合部存在棚户区煤烟面源污染,机动车有冒黑烟现象。三是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如,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哈尔滨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故障。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哈尔滨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烟气长期超标,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已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另外,双城市晟瑞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未落实居民搬迁、拆除替代小锅炉等相关要求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环评批复不符等问题,建设项目未经有关部门验收。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督查组要求哈尔滨市加快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进度,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强城市扬尘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工业企业现场环境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对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进展缓慢的,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从严查处,确保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惩治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作者: 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