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法院:立足审判职能 凝聚合力提高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

13.12.2022  18:30


    伊春市两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伊春市“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专门化建设  提高审判工作能力

    为促进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专业知识升级,解决固有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切实推进环资审判“三合一”工作顺利运行,对全市两级法院环资案件数进行统计并整合环境资源类案件案由,向省法院申请在全市两级法院加挂环资审判庭。在省法院审批阶段,按照确有所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环资审判庭、合议庭相结合的审判体系。结合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单独设立、加挂牌子设立或设立专门合议庭的方式设置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团队,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

    注重上下联动 共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立体防线

    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伊春铁力、丰林等地进行环境资源审判专题调研,旁听违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法庭庭审,实地走访丰林县五营镇污水处理厂,详细了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结合环资审判实际,向省高院反馈报送《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8月29日伊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市法院五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给予高度肯定。

    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重视推广生态修复机制,根据省院环资庭工作部署,在市法院统筹协调下,9月,由市法院民一庭牵头,联合伊春市友好区委、伊春森工友好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共建的“伊春市司法补植复绿基地”成功落户友好区。“伊春市司法补植复绿基地”坐落于友好区朝阳林场分公司施业区805林班,占地面积约6.19公顷。该基地的建立,是伊春生态保护体制机制的一次探索创新,标志着伊春市司法系统在生态环境审判上迈出了新步伐,开启了全市环境资源保护的新篇章。

    延伸审判职能 强化司法裁判预防和教化功能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问需于企,走访鹿鸣矿业、森工集团等企业10余次,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发挥审判工作对经济社会的保障作用。同时,服务“双碳”大局,探索绿色法治保障路径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重要遵循,通过支持绿色金融创新,强化林业碳汇担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收益等企业创业和发展问题的研究探索,助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强化环境保护宣传的作用。通过实地宣传、“两微一网”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共开展六五环境日、世界无车日、国际海滩清洁日等环资系列主题节日总计20余次。利用省电视台《法在身边》专栏节目和新媒体对典型案件进行报道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共同抵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托审判工作,组织庭审观摩,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为鉴,发挥庭审独有的警示教育宣传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工作中,伊春市两级法院将立足伊春实际,充分发挥司法智慧,着力构建具有伊春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切实解决好我市环境司法实际问题,为全省环境治理提供有益的“伊春经验”,奋力开创环资审判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