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出台两个《指导意见》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

09.01.2020  18:12

    新年伊始,鸡西中院出台《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廉政防控机制办法》,标志着鸡西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进入规范、有序、完善发展阶段。

    《意见》对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范围、程序、评议规则以及责任作出细化规定,分为10个部分,共计45条。在参审工作保障、庭审规则、评议规则、裁判文书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探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约束与惩戒机制。为防止陪审员滥用职权,鸡西中院从建立“权责一致”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认定事实错误的纠错机制入手,尝试建立陪审员权力责任清单,《办法》主要由厘清陪审员岗位权力事项、从三个方面捋清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注重建立落实防控廉政风险的长效运行机制四个方面组成,力求完善参审机制的制度保障,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规律。

    此外,两个《指导意见》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和廉洁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