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出台在京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办法

25.02.2016  10:29

  2月15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在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接收高等院校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改善队伍结构。

  《管理办法》强调,公开招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管理办法》规定了详细的工作程序,包括申报下达年度接收计划、制定招考工作方案、发布招考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接收人员、公示等。

  根据《管理办法》,招考信息将发布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和事业单位本单位网站。笔试由部人事司统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和评分,部直属机关纪委对笔试全过程实施监督。面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察亦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并安排体检。事业单位按照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接收人员名单,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部人事司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正式接收手续。对伪造证件、考试作弊、泄露考题等违反招考工作纪律的几种情形,《管理办法》强调要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