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24.07.2017  01:03

  记者从省工信委获悉,为鼓励全省新建和自然成长企业发展成为规模以上企业,我省近日出台了《黑龙江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对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2017、2018、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申报奖励企业需满足条件:1.申报企业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经统计部门审核认定,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3.申报企业能够按要求提交以下两类材料:其一为书面材料,即《企业基本情况表》、《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奖励申请表》、企业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及自愿承担违诺责任的承诺书等。此外需佐证材料,即企业当年及上年度审计报告及决算;企业当年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等账簿;企业当年及上年度缴纳各种税金等账簿、缴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必要时提供企业产成品明细及销售明细账等。各市(地)工信、财政等组织所属企业可申报。

  据悉,目前我省已开始接受企业申报,兑现2016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记者 徐光胜)

上半年全省宏观经济稳中向好 增速达到近年来最高
  记者从27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半年全省宏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持续向好,主要经济指标明显好于去年同期。初步核算,上半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108亿元,同比增长6.人民政府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