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分解重点任务32项 狠抓2019年工作落实

14.03.2019  20:5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3月7日,大庆中院制定了《2019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方案》主文由指导思想、组织领导、任务分解、工作要求四部分组成,包括《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表》两个附件,对2019年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方针,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紧紧围绕“五院建设”思路和深化落实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司法改革、执法办案、从严治警要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方案》明确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洛大雨担任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树民担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室,负责督查、汇报、考核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领导是推进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求责任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将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清单化、项目化、痕迹化管理,确保按时办结。

    三是分解重点任务。《方案》将2019年工作细化分解为32项重点任务,形成了有具体内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的任务清单。在附件《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表》中,明确班子成员要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排查防范化解风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三个效果统一、加强案件质效管理、加强司法品牌建设等十个方面共同承担责任,并结合分工情况,明确班子成员各自责任清单累计68项;结合时限要求,明确院党组听取汇报清单累计28项。

    四是严格工作要求。《方案》要求各牵头部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做好牵头抓总、联络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做法经验,打造一批独具大庆特色的司法品牌;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查问效力度,全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方案》还要求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对进展缓慢、不达标准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严肃问责,确保重点任务推进有力、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