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东当选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05.01.2018  19:50

  4日下午,记者从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获悉,经会议选举,刘兴东为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作者:张隽珊 迟亦达 郑通)

  刘兴东

  刘兴东同志简历

  刘兴东,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黑龙江省绥化人,1988年1月入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1985.09—1989.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公安管理专业学习

  1989.07—1995.09黑龙江省公安厅二处科员

  1995.09—1996.12黑龙江省公安厅二处副科级侦察员

  1996.12—1998.08黑龙江省公安厅二处经保科副科长

  1998.08—1999.04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秘书

  1999.04—2000.04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秘书(正科级)

  2000.04—2000.06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秘书(副处级)

  2000.06—2002.06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2002.06—2004.0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1.01—2003.01黑龙江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文学硕士学位)

  2004.03—2007.09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7.09—2009.12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办公厅主任(副厅级)

  2009.12—2012.01中共绥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2.01—2016.02中共绥化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6.02—2017.12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12—2018.01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人选

  2018.01— 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