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刘凌轩:“五多”做亮公益诉讼检察

13.11.2019  08:41
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院检察长 刘凌轩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开展地方专项监督为突破口,通过强化“五多”举措,积极、慎重、稳妥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求合力,多举措强化工作保障。我院积极向市委、人大、政协汇报,主动争取多方支持。市委、市政府专门印发文件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市人大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会同纪委监委和13家行政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同时,我院还组建了公益诉讼办案部门,与业务部门建立横向配合机制,完善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以市院为主导、基层检察院为主体的“线索互享、力量互融、优势互补、工作互帮”的“一体化”办案格局,推进工作整体联动。

  强特色,多领域护卫绿水青山。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在珍宝岛自然保护区设立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检察室,与当地湿地管理局合力保护境内乌苏里江水域及湿地生态环境。加强兴凯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督促解决白鱼湾镇污水处理运转难题。助力“大森林”保护,梳理排查近些年盗伐林木而未补植复绿案件,向当地林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恢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与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保护河道生态。

  谋重点,多角度关注民生民利。我院举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之力,启动二次供水安全调查,督促市供水公司成立专业清洗公司,12个小区9700户3.8万余位居民受益。开展医疗废物清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开展英烈名誉保护和“等”外领域案件探索,办理电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公开宣告,形成的《探析行政公益诉讼范围的“等”外视域》理论文章,被省院评为三等奖。

  重落实,多层次保障服务大局。围绕助力乡村垃圾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回应百姓关切,对农村面源污染、小区人工湖“黑臭水体”污染、洗煤厂非法排放污水污染农田及农村垃圾堵塞占道污染等环境问题开展整治,环境污染整治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受到媒体关注和报道。

  抓机制,多渠道破解工作难题。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通过制作公益诉讼宣传微视频、借助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发动群众提供身边危害公共利益线索。建立线索预判评估制度,设立公益诉讼网络舆情管理员,掌握民生民意热点,捕捉研判公益诉讼信息线索。建立线索动态跟踪制度,设立专人负责案件线索收集、登记、分类、整理、分析、比对,对储备的线索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