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永远在路上

24.08.2015  09:09

  城市文明犹如一个生命体,吐故纳新,生生不息,在传统与现代的融合中获得新生。  

  百年间,中西合璧的丰厚文化底蕴铸就了哈尔滨“开放包容、时尚活力、诚信敬业、和谐奋进”的城市精神;今天,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的巨大荣耀又为冰城注入了赶超先行城市的内生动力。  

  对哈尔滨而言,创城不仅是一个超越自我的“蝶变”过程,也是一次“补齐短板”、“内外兼修”的主动冲刺。  

  文明提升无止境,创城永远在路上。文明城市的创建之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征途上,哈尔滨秉持“”标准,锁定“”常态,勠力同心,行健致远。

   站在新起点,标准更高,要求更高。创城常态化成为哈尔滨在新的历史阶段锁定的发力点——  

  6月20日,一年一度的端午节。

  凌晨,当涌至江畔的近百万踏青人流散去,人们惊异地发现,松花江两岸清洁如常、美丽依旧。

  今年端午踏青夜,沿江区域聚餐的市民,大部分都专门带了垃圾袋。老街商家门前,员工们主动捡拾垃圾。很多市民主动从志愿者手中接过环保袋,装进垃圾送到回收点。  

  踏青过后垃圾遍地的现象没有了,践踏草坪毁坏树木的现象不见了。市民用行动践行了对这座城市的文明承诺,用爱心呵护着自己家园的芳草绿茵,用人与自然的和谐交融传递着城市新风尚。

  十年创城,三年攻坚,哈尔滨市民的文明素质在此过程中得到升华。如果说文明是城市的灵魂,那么市民的文明素质就是城市文明的支撑与基石。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不仅是一次高标准城市管理水平的完美展示,也彰显了城市环境与城市文明互为促进的创城成果,成为哈尔滨“创城常态化”的一个完美缩影。  

  “城市家具”一日一洗,工程车上路先“洗脚”,“马葫芦”缺盖6小时补上,主干路公厕开放延至22时……在哈尔滨,创城过程中确立的城市管理高标准和市民文明新形象,已经固化成寻常的城市风景。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海波在近日召开的哈尔滨市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国文明城市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创建文明城市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

  “创城虽然成功了,但城市管理的标准不但不能降,还要有一个质与量的升华,上升到新的高度和层次。”道里区城管局局长唐子安说,“决不能满足于已有成绩,沾沾自喜、高枕无忧,更不能一般化、过得去,要让全国文明城市的高标准成为日常管理的新常态。

  面对新期盼,工作更多,责任更重。哈尔滨精准发力,以创城常态化检验工作,普惠民生——  

  “定点末班公交车真是太方便了,准点运行让我再不用担心等不到车了。”家住木材厂的刘女士开心地说,“以前只知道上海有这样的公交,没想到哈尔滨也学来了先进经验。”  

  去年6月底,哈尔滨夜公交首次迎来定点开跑,末班车运行时刻表被准确到分钟。目前,已有21路等4条线路实施了这一新规。据21路车队长张宏伟介绍,这是他们在创城常态化下精准发力、服务民生的一个举措,如果试行效果好的话,将扩大推广范围。  

  在全国文明城市这一耀眼的荣誉光环之下,哈尔滨坚决摒弃“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负面思维,未有丝毫懈怠,不做稍事停留,而是开启了更高标准的自我超越。

  去年以来,市委多次召开创城常态化专题会议,凝聚各方共识,形成了《创城常态化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全市三年创城工作规划》,高标准、高起点谋划全市常态化创建工作任务。制定《全市“靓环境共享迷人哈夏,应常态巩固创城成果”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设计推出了创建优美生活环境、优良交通环境、优质生活环境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三优一美十大专项行动”。  

  未成年人明德守礼“六个一”、“我们的节日·端午”、“美丽乡村”建设、“十最百美,冰城好人”评选、“优秀童谣传唱”、“寻找冰城好邻居”等活动次第展开,市容环境整治、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诚信建设、市场环境等工作任务继续强化。

  市交通运输局巩固和拓展创建成果,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市城管(执法)局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着力点,打造整洁优美城市环境秩序;市教育局从主题教育活动等入手,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旅游局把创城常态化与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相结合,推动文明旅游;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五个板块”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市交管局狠抓宣传引导和规范治理,推动文明交通行动取得实效;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放心厨房”活动,促进文明餐桌行动全覆盖;市农委集中开展“六带”引领、“百村”示范、“千屯”达标创建活动,加强“美丽乡村”建设。

  “创城迎检期间,市民对城市环境容貌、生产生活秩序、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变化和提升感到满意,评价很高。”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丽欣说,“创城成功以后,大家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会更高,人们将时时处处用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来看待身边的一切,来检验和衡量各项创建工作。”  

  “对此,我们要倍加重视,切实把百姓的诉求作为我们的责任,一项一项地抓好工作落实,一件一件地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切实把群众及社会各界的评价作为衡量我们工作好坏的标准,努力使我们的各项创建成果惠及百姓、造福百姓。”张丽欣说。

   面临新竞争,挑战更大,信心更足。哈尔滨提出,用法律和制度保障创城工作常态化——

  去年年初,因“背着病母上大学”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发条女孩”苏玉双收到市文明办送来的慰问金。在哈尔滨,春节前走访慰问道德模范已成为一项固化的“制度”。

  “感谢政府和社会对我伸出的援助之手,这是支持我继续走下去的强大力量。”毕业在即的苏玉双说,“我会更加努力地学习,将来更好地奉献社会。

  正如涓涓细流可汇聚成湖海,对点滴善举的鼓励也终能点燃爱的火炬。为在全社会树立“好人有好报”、“德有所得”的价值导向,在哈尔滨,用法律制度指引人们向善向好已成为创城常态化的具体举措。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去年年初开始,哈尔滨就以新兵的身份与前三届的老牌全国文明城市进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的竞争。

  按照中央文明委的评选规则,在前两年进行的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成绩低于同类提名资格城市前三名成绩平均分的,第一年通报,第二年仍低的,将不再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这种竞争淘汰机制,不允许我们有丝毫的盲目乐观与工作懈怠。”张丽欣说,“我们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短期迎检思想,注重日常经常平常,坚持常态常规长期,真正做到机构人员不撤、要求标准不降、推进力度不减,切实以创城经验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提档升级,用法律和制度保障创城工作常态化。

  文明城市建设是更高层次的社会治理,更需要树立法治思维,用法制手段来巩固、保障和推进各项工作。要在创城常态化实践中,加强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执法和普法,将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让文明行为得到鼓励和保护,让不文明行为受到惩戒。

  哈尔滨提出,要通过加强立法和执法,使文明从“软约束”变成“硬约束”,引导人们在强制性、持续性的法律约束中,逐渐形成文明的“条件反射”和行为习惯。

  要积极探索对无偿献血、器官捐献、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鼓励机制,把文明行为的优待措施法定化,让“付出”和“回报”可预期,以此鼓励和推动文明行为,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要通过一系列立法设计、制度安排,保护见义勇为、救人于危难等文明行为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做好事“流血又流泪”的困境。要通过系列的“好人法”,为好人好事撑起一把保护伞,让正义得到伸张,让文明得以光大。

  创城常态化任重道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不懈努力中,一个崭新的冰城化蛹为蝶、浴火新生;在创城常态化的坚守中,哈尔滨迈向文明的脚步稳健有力、更加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