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发力 精准出击 海伦市法院“百日攻坚”战役取得显著成效

10.10.2017  01:52


    国庆前夕,为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热切期盼,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进行强力打击,海伦法院按照省、市法院要求,将“百日攻坚”执行专项活动同“秋风行动”执行专项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攻坚克难精神,持续推进执行攻坚百日大会战。9月29日上午6时,海伦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奔赴各乡镇对“老赖”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社会上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应。截至目前,共执结案件90余件,执行和解9件,执行回款400余万元,拘传4人,司法拘留4人,“百日攻坚”战役取得显著成效。

    案例一:申请执行人董艳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于红力、于庆、李海兰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董艳明与被执行人于红力在2015年3月16日自由恋爱后,又找媒人介绍确定婚约关系,申请执行人董艳明给被执行人于红力过彩礼16,8万元,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因性格不投,两人经常吵架,被执行人于红力并于2016年3月31日离家出走,现已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董艳明多方查找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于红力及父亲于庆、母亲李海兰返还婚礼款16,8万元。法院于2016年8月3日作出判决:被执行人于红力返还申请执行人董艳明婚礼款12万元,被执行人于红力的父亲于庆、母亲李海兰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于红力及父亲于庆、母亲李海兰未履行,申请执行人董艳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于红力的父亲于庆、母亲李海兰送达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报告等法律手续。被执行人于红力的父亲于庆、母亲李海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于红力及父亲于庆、母亲李海兰住所地地点调查走访,但被执行人于红力始终视而不见躲避在外面,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困境。2017年9月29日,执行局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将此案列入执行重点案件,执行法官带着指令迅速赶往被执行人于红力的父亲于庆、母亲李海兰家中,最终将被执行人于红力的父亲于庆成功带回。在执行法官详细告知被执行人于红力的父亲于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后,被执行人于红力的父亲于庆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当即表示要立即履行还款义务。第二天上午,执行法官将申请执行人董艳明的父母和被执行人于红力的父亲于庆的亲属找到一起进行以案释法,经与申请执行人董艳明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红力的父亲于庆给付申请执行人董艳明执行款9万元,申请执行人董艳明考虑被执行人于红力的父亲于庆家中困境自愿放弃3万元。申请执行人董艳明的父母接过执行款后,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你们是我们的大恩人,感谢你们给我们解决这么大的事,使我们心中这块石头落了地”。

    案例二:申请执行人勾继忠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孙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孙双于2015年3月3日在申请执行人勾继忠的种子商店赊购水稻种子,共计2775元,双方约定等被执行人孙双卖完水稻后给付。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勾继忠多次索要,被执行人孙双以种子不合格造成减产为由拒绝付款。申请执行人勾继忠无奈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孙双与申请执行人勾继忠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孙双于2016年4月1日前给付。调解到期后,被执行人孙双迟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勾继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孙双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限令其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孙双以种子不合格为由,一直未履行义务,后来却玩起了失踪。“百日攻坚”执行专项活动开始后,将本案纳入攻坚范围,认真分析研判案件情况,针对双方当事人原本为多年好友这一特定关系,决定采取调解为主、教育惩诫为辅的工作方法。一方面,积极稳定申请执行人勾继忠的焦灼情绪。另一方面,耐心释法明理,坚决做好被执行人孙双的教育转化工作,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孙双还是置之不理,同执行法官玩起了沉默,执行法官向执行领导请示对亲决定对其拘留,当宣读拘留决定书时,被执行人孙双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被执行人孙双同意配合执行工作,第二天,经过其亲属当即交付执行款,法院并对被执行人孙双提前释放,使该起涉民生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申请执行人勾继忠对执行法官的努力工作表达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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