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政府法制办三项举措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30.09.2016  02:02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在于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核心也是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近一段时间,齐齐哈尔市政府法制办以全面深化各项改革为主线,以改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履行好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为重点,采取三项措施为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去除部门利益,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优化经济发展政策环境。坚持“少而精、少而特、少而管用”的原则,围绕市委“三项核心任务”,以民生问题为抓手,实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去除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在制度建设上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保障。把关审修了齐齐哈尔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等7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其中齐齐齐哈尔市《防震减灾条例》经省人大批准已颁布实施。把关审修了齐齐哈尔市《劳动湖风景区管理办法》、《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5部政府规章草案,其中3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市长令形式公布实施。坚持“立、改、废”并举,定期对现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修改或废止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悖的内容。在政府规章清理过程中废止5部,修改21部,现行有效73部。本着“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狠抓市本级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县(市)区和中、省、市直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利用发“红头文件”乱设处罚、滥设许可、擅自收费、变相摊派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发生,全面提升政府抽象行政行为水平。审查市政府本级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8件,提出合理化建议46条,审查备案各县(市)、区和中、省、市直部门上报的规范性文件72件,纠正违法规定3处。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优化经济发展执法环境。对现有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修改完善,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完善考核办法,量化考核内容,改进奖惩机制,防止和解决涉企乱检查、乱执法、乱处罚和乱罚款问题。积极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政务中心的审批项目进行重新梳理确定,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业务。推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高城市人居环境宜居质量。采取电子监察、网上监督和受理投诉案件等形式进行执法监督。受理执法投诉150件,协调部门解决82件,及时纠正了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068件,其中执法证1607件,监督证421件,特约监督证40件。坚持有案必受、按程序办案、协调在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履行办案调查、取证、听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面提高办案质量,使每个案件都公平、公正、令人信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2件,其中市政府本级受理20件,已结案18件。
  三是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提高法制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经济发展投资环境。修订完善了《仲裁秘书守则》、《仲裁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和《仲裁员行为规范》等制度,全面实施仲裁工作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民商事仲裁新领域,努力扩大仲裁受案范围,提高协调解决仲裁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定、和谐、有序的投资环境。受理涉及工程建设、房屋买卖、民间借贷、货物销售、金融小额信贷等领域的民商事纠纷128件,案件总标的额达2800多万元。受案量年递增50%,案件标的额年递增200%,民商事仲裁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高为市政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了齐齐哈尔市《政府法律顾问规则》、《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意见》,设立了法律顾问工作科,组建了81人组成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积极参与把关市政府重要经济合同文本。重点审核把关了中信供热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冰雪体育器材装备制造协议、海航旅游集团合作协议、沿江景观带PPP项目合作协议等86个重大经济合同文本,既保证了市政府和投资方的权益不受侵害,又实现了各个产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供稿单位:齐齐哈尔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