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与省法院联合举办全省行政应诉人员培训班

18.11.2016  12:32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法〔2016〕260号)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2016年11月10日至11日,省政府法制办与省法院联合举办了全省行政应诉人员培训班。省、市、县政府和省政府有关直属单位法制机构及省法院立案庭、行政庭共2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全省各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及中级、基层法院未到现场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通过远程视频接受了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审判长郭修江、省政府法制办法务专员李孝忠和省政府法制办地区案件审理处副处长杨静媛,分别就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行政应诉实务及技巧和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应用等内容进行了讲授。本次培训对全省行政应诉人员进一步准确适用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