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 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合 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卫疾控函〔2017〕1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请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脑卒中防控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更多的支持。要做好脑卒中防治与医保的有效衔接,逐步提高脑卒中等重大疾病的医保覆盖范围和额度,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总结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推进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基地医院、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分工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开展脑卒中等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积极促进防治结合。统筹做好脑卒中筛查干预和治疗康复工作,推进社区层面居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干预的有机结合。切实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为脑卒中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和护理康复服务。
四是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开展脑卒中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向脑卒中患者、高危人群提供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和中医特色康复服务,积极发挥中医药防治脑卒中的作用。
五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各地在推进卫生城市、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等工作中,要将脑卒中防治政策和防控知识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有效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引导群众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支持脑卒中防治工作的良好社区氛围。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1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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