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好法官耐心促和解 当事人权益有保障

24.09.2021  22:43


    近日,密山市法院知一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药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王的水田地与被告杨某福、被告杨某杰的旱田地相邻。2021年6月10日前后,二被告对自家的旱田地喷洒农药,因为天气和风向的原因,杨某福和杨某杰喷洒的农药随风飘入王某的水田地中,造成王某的水田地受药害减产,部分田地绝产。事后,三人对赔偿的经济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因此王某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知一法庭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查阅有关法条和最新司法解释。考虑到涉案田地地处距离密山市中心50余公里外的杨木乡,法官一行四人一大早就驱车赶往杨木乡,及时对案件进行处理。

    见到当事人,原告王某情绪激动,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民法典中有关涉药害侵权案件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并配以过往的具体案例,生动形象的为当事人上了一堂法律课。同时,为了最大化的减小矛盾,语重心长的对当事人劝导:远亲不如近邻,大家的地块相邻,可能会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产生矛盾,但邻里之间应该相互包容理解,以和为贵,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今年密山市遭遇了几十年一遇的高温天气,这就更需要邻居之间相互扶持帮助。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乡亲们未来一定能够得到好的收成。三人对法官的调解和释明法理非常信服,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杨某福给付王某2500元作为经济赔偿,杨某杰给付王某500元。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密山市法院的法官们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百姓之间的矛盾,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让群众百姓明白法律绝不仅仅是冷冰冰的躺在书本上的文字法条,法律也是有温情的,法律折射出的阳光也会温暖人心,普照华夏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