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考政策性加分最多可加20分

28.06.2014  20:15

  东北网6月27日讯(记者 王蕊)27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下发的中等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手册中了解到,今年中考将对部分符合要求的学生给予政策性加分。凡具备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交要求的相关证明,所在学校班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查认定后,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

  哈尔滨市招考办提醒考生,在公示期间,如有线索清楚地具体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舞弊行为处理,取消其政策加分,同时取消其报考省、市重点高中资格,并将报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出具假证明及相关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责任。

  高风险、高危害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加20分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20分。

  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加10分

  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10分。

  田径、冰上等省市级比赛单项前五名最多加10分

  获得2013年—2014学年度省、市级体育比赛田径、冰山、篮球、排球、乒乓球单项前五名或集体前3名获奖的考生,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时加5分,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10分。

  第二十六届哈尔滨市学校艺术节中小学生艺术类比赛绘画、国画、书法、版画、卡通画、独唱、独舞、独奏初中组一等奖获得者;第二十六届哈尔滨市学校艺术中小学生艺术类比赛集体项目比赛中集体器乐、集体舞蹈两项比赛获得初中组一等奖的主力队员;2013—2014学年度获得升级艺术类比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和获得国家级艺术类比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时加5分,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10分。

  鄂伦春、赫哲等少数民族考生最多加10分

  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和锡伯族的考生,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时加4分,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10分。

  另外,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中学的初中毕业生,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5分,除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和锡伯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3分。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最多加5分

  获得省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和享受省政府或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为哈尔滨市引资到位100万美元以上的侨眷子女,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时加2.5分,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