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中考拟取消三类加分项目 侨眷子女等不再享有加分

20.05.2015  12:47

  黑龙江新闻网20日讯(记者 刘梦新) 今天开始,哈尔滨市拟对原中考加分政策和艺体特长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哈尔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中等学校招生加分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中取消的加分项目有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地方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和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三大类。

  其中从2015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哈尔滨市少数民族考生(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锡伯和俄罗斯族考生外)不再具备加分资格;从2015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哈尔滨市艺体类比赛获奖考生不再具备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中省市艺术、体育基点校特长生招生;

  从2015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哈尔滨市“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获得省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和享受省政府或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子女”、“为我市引资到位100万美元以上的侨眷子女”、“除符合教育部和总政治部联合制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文件中规定的军人子女以外的驻哈或在外服役原籍在本市的军人子女”不再具备加分资格。

  另据介绍,哈市“省市艺体基点高中”招收少量艺体特长生中,在原有田径、乒乓球、排球、篮球、冰上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冰上(冰壶)、雪上(单板滑雪和双板滑雪)和足球项目。

  哈市招考委表示,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推进哈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指导意见》(黑教基一【2015】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哈市拟对原中考加分政策和艺体特长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宝贵意见或者建议。

  征求意见方式为登录哈尔滨教育行政网(www.hledu.net)。征求意见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6日),意见反馈方式回复意见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