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24.08.2015  11:43

8月21日上午,南岗区委副书记、区长梁野组织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就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行再部署,就加快进度、扎实推进这项工作提出三项明确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 中央1号文件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省、市以土地确权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正在全面拉开,黑龙江省“五大规划”中的“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规划”也包括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各乡镇(办事处)、村屯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作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明确原则。 要按照尊重历史、立足现实、保持稳定、分类处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历史与现实、合理与合法的关系。在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要注意突出重点,把好“三关”: 第一 是把好“政策关”,确保改革不走样。中央、省、市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把政策吃透用活。在执行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性,一把尺子量到底,又要保持灵活性,不能突破政策底线。对上级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解决;争议较大、一时解决不了的,可以暂时搁置,先缓一缓,积极找办法解决。 第二 是把好普查关,确保资产不流失。要坚持“四个结合”,逐村、逐地块对农村土地、林地、池塘等进行排查,即历史问题普查与现实问题普查相结合、横向普查与纵向普查相结合、全面普查与重点普查相结合、日常普查与集中普查相结合,搞好测量、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张榜公示。 第三是 把好确权关,确保权属不偏差 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加强领导。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最终受益的是农民群众,壮大的是农村集体经济,推动的是农村区域发展。各乡镇党委、政府(办事处)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要积极支持区委、区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办事处)的工作,强化宣传引导,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担负起带领农民致富的重要责任。同时,要强化问责力度,加强纪律约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权力账、自由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健康账”这“八笔账”,守住纪律底线,确保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南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