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旺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02.07.2015  16:28

  黑建安〔2015〕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旺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住建局(委),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牢牢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隐患,防微杜渐,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做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方面的安全隐患,坚决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公安部等第一时间召开了紧急视频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省也积极行动起来,省委书记王宪魁在省委常委办公会上明确要求“要加大力度抓好公共安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大检查大整治”。陆昊省长要求“各地区和各有关战线都要坚持举一反三,牢牢抓住关键问题,采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领会中央、国家和省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工作中把我省《关于强化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见》、《关于转发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黑龙江省2015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做为重点,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转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建设安全监管行为,强化依法监管,履职尽责;严格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地要针对工程施工旺季施工程序交织进行等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管控。一是施工企业要立即对所属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住建主管部门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四不二直”的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强化重点部位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三是检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班组长现场带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四是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审批情况;临边、洞口、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及安全防火等重点部位环节是否符合要求。五是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暑期、汛期施工方案,完善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加强防汛施工安全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做好现场道路排水工作,采取合理降水、排水、防水措施,防止基坑坍塌事故。六是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督促指导施工企业改善环境卫生条件,防止疫病发生。七是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重点检查防火制度落实和施工现场生产环节防火的管控,特别要加强电焊等明火作业的安全防护等事故易发环节的管理,以及苯板等易燃建筑材料的保管和使用、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各施工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的要求全面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合格到位。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合格的,要停止施工。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整改,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水平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地创建,施工现场应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各施工单位在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围挡封闭和主体安全维护管理,一是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全封闭,围挡外面严禁堆放建筑材料。二是施工现场大门处、道路、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地面要进行硬化处理, 出入口处必须使用混凝土地面硬化,并且能满足载重车辆行驶要求。三是工地出入大门处必须设车辆清洗装置及排水设施,同时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对进出车辆状况即时检查,记录在案,未清洗干净的车辆坚决禁止驶离开施工现场。四是施工现场要采取粉尘、噪声、污水、固体废物控制措施。卷扬机、搅拌机、散装水泥罐应搭设具备防噪声、防扬尘功能防护设施,防止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五是严禁建筑垃圾从建筑物内直接向外抛出,减少工地粉尘对城市环境的污染。施工现场设置集中垃圾场,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要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六是施工现场裸土部位应进行绿化处理。七是积极配合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残土及建筑垃圾的运输与管理。   各地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监督管理,要按照《黑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规定,及时开展施工现场标准化考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施工现场标准化创建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要通过有关媒介进行曝光,并将企业及相关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停工整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要进行上限处罚。   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内业材料的检查   一是要严格查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定期监督现场人员尤其是项目班组人员的履行签字的情况,对安全内业中各项审批及技术交底和方案不能履行签字的人员,或者频繁变动班组成员项目的要重点监管。二是监督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使用,认真查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报告等内业是否能够指导外业施工,安全投入是否符合专项方案中的要求。   六、加大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的安全提示教育,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知识、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使班前安全培训成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加大《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   七、加强建筑施工应急救援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指导、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工程特点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