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大项目建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8.01.2016  16:47

2015年,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监管职能,共向38个建设单位派驻财务总监11人,监管政府投资项目158个。全年共审查项目资金支出4449笔,金额215.36亿元,其中,联签资金4432笔,金额211.56亿元;拒缓签资金17笔,金额3.8亿元。工作中,市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政府投资大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实施财务总监审核联签制度。财务总监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开始介入,对项目启动后的各项建设资金支出及拨付进行严格审核、联签,保证资金支付合理、手续完善、相关要件齐全,对未经财政评审和超概算的款项一律不予拨付。

二是加强项目实施重点环节的监管。在项目招投标环节,财务总监加强对项目单位申报评审要件的审查,对未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拦标价预算评审不予受理。同时,严把项目合同签订关,按中标额和评审结论进行联签,加强对项目合同经济条款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对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增加投资成本、未执行评审结论的合同拒签或进行纠正。

三是改进监督方式,预防违规问题发生。对大项目建设资金支出,进行事前审核和监管,对项目单位招标、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环节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启动提醒和告知程序,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项目单位对问题进行纠正,保证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