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26.07.2016  11:31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加快发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共十项生活性服务业。

   健康养老服务:到2020年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

  《意见》提出,要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促进检查检验诊断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康复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和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公办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新建(改造)市、县两级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61个,新增(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1980张,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发展,到2020年,新增“医养结合”型服务床位13万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医养结合”型服务床位达到17张以上。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到2020年,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8.8万张以上、通过公建民营转制的养老机构床位1万张以上。

   旅游服务:到2020年力争全省游客总人数达到1.9亿人次

  《意见》提出,我省要建设全国一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力争全省游客总人数达到1.9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200亿元。以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火山湿地、华夏东极、森林深处4条夏季精品旅游线路为重点,塑造夏季“避暑胜地·畅爽龙江”品牌形象。加强我省旅游整体品牌和旅游产品宣传,建立线上线下立体营销平台,深化与全国重要目标客源市场的媒体、旅行社合作,提高黑龙江旅游竞争力和影响力。

  教育培训服务:到2020年逐步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意见》提出,要逐步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以满足各层次人才教育需求为导向,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家庭、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到2020年,建成3所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25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4所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20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完成部分本科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

   居民和家庭服务:到2020年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与居民需求实现基本平衡

  《意见》提出,要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到2020年,在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方面与居民需求实现基本平衡。加快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网点服务功能。(记者郭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