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营林局“三个务必” 认真落实省林业厅公务接待文件精神

01.09.2014  18:25
      8月27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营林局党委召开全局工作会议,全面落实《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
     
      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毕国庆同志主持,各总支、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全文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强调指出,营林局在公务接待时,务必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做到不走样、不变通;务必将落实公务接待相关事宜与“七查七治”、六项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并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总支、支部,务必将学习黑林办发〔2014〕81号文件精神作为近期“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违反规定的科室以及基层单位,将按照省、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力争在全局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