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发奖金 勃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被党内警告

09.10.2015  11:58

  生活报10月8日讯 7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1.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甘南县水资源管理中心4次违规发福利,2次违规核销招待费。该中心负责人、党支部副书记王子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8月3日,伊春市新青区热电公司外网维修段段长段明柱为其子操办“学子宴”33桌,邀请同事参加,并收受礼金1.8万元。段明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5年1月,勃利县交通运输局为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奖金3.84万元。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姚秋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委书记盛玉秀被诫勉谈话,对发放奖金予以收缴。

  4.2013年12月,塔河县开库康乡马伦村采取虚列账目方式套取现金2.47万元,用于支付餐费等。该村村委会主任于晓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