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转化收益七成可归科研人员

22.10.2015  12:53

  新京报讯 (记者黄颖)日前,北京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赋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使用权,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划归科研人员所有。

   2017年建成国家级创新创业基地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高朋说,根据国家规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也将成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京津冀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意见》,未来北京将从人才、金融、公共平台、知识产权等方面发力,计划在2017年,率先建成国家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初步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局面。使北京成为全国高端创新创业的核心区与发源地,并在2020年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地区。

   更多创新项目将向郊区县转移

  《意见》明确,将全面优化北京创新创业空间布局,建立郊区县与中心城创新成果对接和应用机制,引导更多创业项目向郊区县转移布局。

  具体而言,则是以海淀区北部、昌平区南部和顺义区部分区域为重点,建设高端产业创新创业项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区整合后的空间,将与通州、房山产业园区统筹布局,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创新创业集群;郊区县则聚焦纳米科技、通用航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数字信息等重点领域。

  为强化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意见》明确,赋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使用权,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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