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扰乱法庭秩序,殴打法警!拘留15日!

13.06.2023  01:52


    近日,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依法对扰乱法庭秩序的当事人焦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在审理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案外人焦某要求以某被告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法院经查明其没有代理手续,告知其不能参加诉讼,并对该案庭审另行作出安排。焦某不满,在法庭大喊大闹,并冲上法官席指责法官,阻止庭审正常进行。法官责令其退出法庭,焦某拒不退出,法警将其强制带离法庭后,焦某竟高声叫嚣,要求法院听她的指挥,并用手机击打法警、用脚踢踹法警。焦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对焦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法官提醒】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的专门场所。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法庭秩序,服从审判人员的庭审指挥,如果拒不遵守相关规定,轻则受到司法处罚,由法院对责任人员视情节程度给予训诫、罚款、拘留,重则将触犯我国刑法关于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规定,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司法权威不容践踏,每一个公民应自觉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