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永发乡北华营林专业合作社踏上合作营林致富路

22.07.2014  16:20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永发乡西部有一个小山村,每到春季,树木吐绿,随着清新的春风,阵阵树木的清香扑面而来。村内道路两侧绿树环抱,四周满山坡尽显迎风摇摆的绿树,这个美丽的小山村就是北华村。

      北华村位于三江平原北部,土地总面积16676.7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171亩,其它土地面积13505.7亩。有农户243户,总人口915人。北华村属于半山区农业村,全村地势东北高、西南低,东北为山地,西南为农田,境内地形起伏不平。北华村经济以农业为主,林业占有很大比重。农业主要以种植业为主,主种作物有水稻、大豆、玉米、和特色经济作物,林业主要以森林保护、森林培育和多种经营产业为主。

      2008年,汤原县响应省政府号召,吹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风。北华村那时已有880亩已经成林的落叶松107997株、樟子松52990株和云杉10800株,但是,由于北华村地处偏远、林地条件差、林情复杂,树种、树龄、密度、蓄积又参差不齐,本村村民对林业认识也不强,导致承包集体林地积极性不高,均山或流转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很多外地人却打起了北华村林子的主意,想通过北华村的亲戚、朋友顶名买下。原党支部书记吴顺峰却高瞻远瞩,心中有了一个解决北华村林业生产经营制度的想法:搞股份经营,成立林业合作社。为了排除村民心中的疑虑,吴书记多次入户细心讲解,对想要卖掉林子分钱的村民做工作,劝其放远眼光。在县林业局和乡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成立了汤原县永发乡北华营林专业合作社。

      北华村营林专业合作社明确均股均利到人,第一轮均股的年限初定为19年,股民915人,村民股东持有股权证。林地、林木由林业合作社负责统一经营,有收益后,村委会和村民按3:7比例享有林木收益权,村委会的收益主要用于村公益事业。村民股东大会推选出了5名常务理事,由支委会成员韩培武任常务理事长,负责林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林业局指导合作社编制了森林经营方案,建立了森林防火和护林公约以及理事职责等5项相关规章制度。

      在林业合作社成立初,就遇到了资金短缺的问题,因为林业生产是一个长期投入,收益较慢的产业,想发展就必须长期打算。经过研究决定,改变以往栽植落叶松的传统模式,改植樟子松树种。考虑到部分地块皆伐后树苗用量较大,购买苗木费用支出较大,又考虑到栽植工费、抚育费、补植费用也较大,并且管理难的问题,又必须改变以往的用工模式。合作社决定在本村自育苗木,合作社提供育苗地块,选择困难户赵国好出工培育,极大地降低了苗木成本。2009年林业合作社经过股民代表会议通过,县林业局的审批,皆伐了8公顷已经成材的落叶松林,收益20.9万元,集体分得6.3万元,股民分得14.6 万元,每个股民得红利160元。8公顷林木皆伐后,次年春季重新栽植了赵国好代培的经济效益更好的樟子松,并且以招标的形式把栽植、抚育、补植的工作也承包给了赵国好,大大地减少了合作社的生产费用,也使赵国好增加了经济收入,实现了双重效益。

      森林火灾能在短时间内烧毁大片森林,不利于林业的发展,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森林防火是必经之路。成立合作社后,因为本村村民都是合作社社员,人人都是护林员,再也没有发生过森林火情和毁林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经全体社员讨论通过,合作社新聘任了2名专业护林员。

      自成立合作社以来,村民不再砍山上的天然树木做烧火柴,并且把超坡度的耕地都栽上了人工林,经过近几年的养护,生态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以前北华村村东有一片低产田,种旱田到雨季时涝,种水田水还不够用,每年收入都很低。由于这几年树都长起来了,保水能力的增强,村民惊喜的发现种水田的水基本够用了,这几年每年都是大丰收,现在原来种旱田的户也改种水稻了。

      2011年4月,在县林业局的指导下,北华营林合作社转型,在县工商局注册,正式成立了汤原县第一个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汤原县永发乡北华营林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社员由原合作社全体成员组成。2012年合作社皆伐了4公顷落叶松林,收益6.9 万元,集体分得1.9万元,社员分得5万元,每名社员分得 55 元。截至2014年春,在荒山新栽植樟子松60亩,云杉45亩,35000余株。对原有幼林林地12公顷进行了抚育,使幼树能健康更快的生长。

      近几年,在党支部书记韩培武的带领下,北华营林合作社步入了正轨,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合作社社员们看到发展林业的广大前景,决定除了育林工作之外,还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在现有野生药材、蘑菇山野菜的采集基础上,以地栽木耳示范户李忠良为带头人,引导社员利用清林的边角料加工锯末子,作为生产地栽木耳的原料,带动社员规模地进行地栽木耳生产,真正实现农林互补,共同富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