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法院百日攻坚:协同执行效果好

29.09.2017  23:33

    9月26日,在黑河中院的大力支持和协同执行下,北安法院首例协同执行案件告捷,顺利执结一起长期未结的执行案件,收到良好的效果,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北安市某村民委员会在成立开发区对外发包租赁期间,拖欠郑某承包款及利息2万余元。郑某多次向该村民委员会索要未果。2006年2月25日,北安法院下发支付令,责令该村民委员会返还郑某承包款15,500.00元、利息4,770.00元。但该村民委员会一直未履行义务,后郑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北安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多次找该村民委员会主任要求给付,但被执行人以该欠款是陈欠且村民委员会欠外债多无能力给付为由拒不履行,亦不提供财产。

    2017年9月初,北安法院向黑河中院申请,黑河中院决定协同执行。9月26日,黑河中院执行局局长范江涛和副局长藏志勇亲自到北安与北安法院执行局局长付长俊等工作人员一同到达执行现场,首先到镇农经站找到负责任人调查某村民委员会的机动土地和粮食补助支付情况。农经站负责人不予配合,以没有台账为由不提供机动土地情况,后在中院领导耐心和强有力的说服教育下,终于交出该村民委员会的机动土地2017年度粮食补助支付情况。找到执行线索,在法院准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镇领导得知情况,马上从外地赶回,并主动将被执行人村委会主任找到现场同法院工作人员商谈,经协商,被执行人承诺在10月未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欠款,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