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开创执行异议案件审执分离新模式
01.06.2017 21:09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日,鸡西市鸡冠区法院经鸡西中院批准,开展为期一年的执行异议案件审执分离试点工作。这一举措意在深化审执分离改革要求,优化执行权的科学配置,实现审判权对执行权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根据执行异议试点工作要求,执行异议案件的立案、审查、听证以及结案等按现有法律规定办理,并严格参照民事案件程序进行。审执分离改革具有四项优势:一是规范审判程序。审执分离从程序上合理划分审与执的权责范围,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异议权的有效行使,实现程序公正;二是提高办案效率。审执分离使办理执行实施案件的人员与执行异议案件的办理完全脱离,克服消极拖延办理的情绪,确保执行异议案件能够及时被受理和审查,实现执行异议案件效率优先的原则;三是缓解办案压力。执行异议案件矛盾突出,审判部门负责执行异议案件审查,能更好协调各方冲突因素,使相关主体的利益在执行程序中达到合理的优化状态,缓解执行实施人员压力,有利于执行实施案件的快速执结,确保执行权的高效运行;四是深化内部监督。审执分离可以发挥审判权对执行权的监督作用,有效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对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基本解决执行难,起到宏观上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司法权能科学运行,实现司法公正。
本文来源: 法院
01.06.2017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