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 “两学一做”

14.06.2016  22:25

  “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以来,大庆市红岗区法院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全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积极开展司法为民便民活动,形成“以学促审,以审践学”的工作局面,用实际行动践行 “两学一做”学习成果。

  立足审判服务群众。立案环节要注重发挥“窗口”作用,及时受理案件,热情接待咨询,积极做好诉讼指导,减少群众来回奔波,彰显司法的亲和力。设立纪检窗口,监督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审判环节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便民方便群众。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联系法官、案件查询、诉讼咨询、情况反映、信访投诉、意见建议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等服务。开展便民诉讼,积极推出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审判形式,截止五月底,深入街道社区巡回审判10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12次;赴医院病房开庭,在被告病床前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为高龄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开庭审理继承纠纷8次。加强对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为刑事被告人免费指定辩护人13人次,缓缴诉讼法20余万元。

  司法公开贴近群众。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的原则,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审判。实行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将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托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努力实现司法公开的常态化、多样化和制度化,年初以来通过三大宣传平台共发布开庭公告、司法资讯等各类信息2000余条。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联络工作,上半年,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观摩庭审3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