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滴道区院主动服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4.04.2015  16:45

鸡西市滴道区检察院自2014年年末开展“两委”(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来,检察室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联合其他执法司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针对选前、选中和选后三个环节提供有效的检察服务,确保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公开民主、规范有序、依法顺畅进行。

      排查不稳定因素。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与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治安维稳部门切实加强沟通联系,详细掌握基层干部思想和村民民意,有针对性的开展维稳防控工作,针对极少数村民在换届选举期间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等事件,与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摸底活动,全面掌握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在换届选举期间,检察室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7件77人,化解换届选举矛盾纠纷7件,平息群体性上访事件3件,提供法律咨询58次,保障了群众的民主权、监督权。永台村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杨某和侯某双方素有矛盾,杨某放出风声,一旦竞选不上就要租用大客车拉人到市政府“告状”,检察室及时对其进行正面引导教育,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维护农村换届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该院检察室为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乡村设立检察信息宣传栏、举报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公开办公地址,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受理案件范围、举报须知等内容。详细讲解举报途径及维权方式,告知村民如何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通过农村集市向选民发放《村委会组织法》、《选举法》、《国家信访条例》等印刷单,提高村民知法、守法意识。通过兰岭乡河北村3名村干部贪污案件以案释法,阐明在换届选举工作中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坚决不能拉选票、贿选或者破坏选举,一旦出现问题,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机关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交由检察机关处理。换届选举结束后,与新任村“两委”干部进行座谈,加强警示教育,完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主动服务和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将农村“两委”干部个人信息全部输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干部信息网,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平台,引导“两委”干部树立廉政勤政新风,为没有当选的候选人解读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答疑解惑,提高党性、大局、民主和法治观念。

      严厉打击破坏选举行为。该院检察室密切配合派出所,严厉打击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妨害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家族势力、“村霸”、“乡霸”等操纵、控制、干扰选举工作。在选举期间,一名选民打出条幅干扰了选举,检察室和派出所及时进行了制止。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破坏选举的行为,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特别是在换届期间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问题以及有关人员的经济问题,均慎重处理,及时开展调查。村民反映的原村委会班子成员在棚户区改造占地建设和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贪污贿赂问题,检察室通过调查不存在贪贿问题,及时将调查情况反馈给上访人,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化解了矛盾。

      加强选举全程监督。该院检察室在监督大同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接到村民举报未满18周岁的村民和虽在本村居住但持城镇户口的居民有参与投票的现象,会同乡纪委、乡派出所和选举委员会成员组成联合调查小组,经查情况属实,建议乡政府取消了此次选举。兰岭乡永台村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接到一名村主任候选人杨某实名举报另一候选人侯某利用自己的人擅自代选,要求取消此次选举并到处“告状”。接到举报后与兰岭乡人大负责同志一起就地调查取证,经调查存在选举人在选举期间未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外出,擅自以电话形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调查小组和选举委员会依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取消了此次选举。永台村第二次选举投票时,检察室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票、计票,确保村委会选举顺利进行。为加强监督和管理,派员参加已选完的19个村交接工作,防止个别“两委”成员乘换届之机贪污、侵吞、挪用公款,或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款(物)、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财产。协助做好村级组织整章建制工作,保障“村务公开”、“村账乡管”两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