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城医保异地转诊就医期调整为6个月

10.05.2017  13:50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5月1日起,增加黑龙江省传染病院为哈市医保异地转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限结核病)。同时,将异地转诊住院就医期限由原来的两个月调整为六个月。

  目前,哈市具有异地转诊资格医院有: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哈医大四院、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院(限传染病)、哈尔滨市胸科医院(限结核病)、哈尔滨市二四二医院(职工医保限肾移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1医院(职工医保限肾移植)、黑龙江省传染病院(限结核病)。

  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往省外医院治疗的,可到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确定病情并由其提交转诊申请,经转诊医院医保部门确认后到指定的转往医院住院就医,诊疗结束后持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申办报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