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疗机构将实行服务价格公开

11.06.2017  11:51

  新华社哈尔滨6月9日电(记者闫睿)记者9日从黑龙江省卫计委获悉,这个省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行院务公开,包括向患者公开重症监护、介入诊疗、器官移植等高值费用项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透明度。

  黑龙江省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应向社会公开包括医院概况、医疗环境、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在内等信息。对患者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相关信息,包括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

  据了解,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需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以在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监督热线发布等形式公开。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也将加强对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其中将重点推进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