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降低检查检验费

02.07.201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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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7年8月1日起,哈市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包括具有较强公共卫生属性的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结核病院、职业病防治院等。

  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财政补助政策。2017年启动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补偿额按2016年度药品费的15%测算。

   降低检查检验费

  要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康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8月底前,推行6大类高值医用耗材挂网采购。

   跨省异地就医

  医保政策上,严格控制医保支付范围外的费用,逐步缩小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之间的差距。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推进哈市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国家、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推进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今年年底前,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检查互认

  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在原有44项检验结果互认的基础上,增加放射线、CT、核磁、超声等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的互认。

  进一步增加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数量,将开展互认的医疗机构和检验检查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