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决定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1月24日至27日召开

23.01.2018  12:20

  22日,省政协召开十一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1月24日至27日在哈尔滨召开。

  省政协主席杜宇新,省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黄建盛分别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政协副主席赵克非、程幼东、于莎燕、洪袁舒、杜吉明、宫晶堃、张宪军,省政协党组成员夏立华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通过十一届省政协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有关事项,为即将召开的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做准备。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一届省政协有关人事事项;听取了关于召开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时间和议程日程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名单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主席团会议主持人、秘书长建议名单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协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协十一届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

  经过分组会议讨论和审议,在主席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和通过有关事项后,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程日程(草案);通过了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名单;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主席团会议主持人、秘书长名单(草案);通过了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审议的省政协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报告人;通过了提交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审议的省政协十一届提案工作报告和报告人。(作者:郭铭华)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