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04.07.2014  11:00

  6月20日,哈尔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颖,副主任朴逸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王维绪、才殿国、赵坤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王颖在会议结束讲话时指出,本次会议审议议题,体现了本届常委会一贯的工作思路和作法。围绕哈市中心工作履行了人大职能,加强了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强化了把关、监督的责任。同时,会议紧扣民生主题,通过对《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和《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执法检查的审议,进一步完善了条例的细则和可操作性。此外,会议通过严格建议办理,突出了代表主体地位。王颖强调,代表意见建议是代表履职的主要途径,也是常委会代表服务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对代表提出的每件意见和建议,相关专委会要进一步做好同政府有关承办单位的对接交办,政府相关承办部门要抓好代表建议的落实,切实把代表建议的“有益之言”转化为“发展之力”、“利民之策”。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步延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克伦,市直和各区、县(市)有关方面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14名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助理和哈尔滨市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