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失信被执行人上“黑名单”

07.08.2014  15:33

  哈尔滨市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新闻发布会昨天举行。据悉,在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中,我市率先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被省政府推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54.8万条信用评价信息记录在案

  2006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诚信哈尔滨”建设,在信用制度规划设计、征信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核查应用、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现在已发展到应用“红黑名单”信用信息、提升全社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新阶段。近期我市开展了进一步完善“诚信哈尔滨”制度建设工作,从信息管理、信息征集、信息发布、信用核查、“红黑名单”、奖励惩戒、教育宣传和诚信考核等8个方面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据市诚信办、市工信委负责人介绍,目前“诚信哈尔滨”网站已征集发布31个部门139项,近14万户企业54.8万条信用评价信息;归集发布企业产品质量、建筑工程信用等诚信企业“红名单”24项,企业纳税、印刷非法出版物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等“黑名单”27项,诚信个人22项,包括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个人不良记录4项。

    30名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出境

  在公布“黑名单”的基础上,省、市10部门联合依法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购买火车软卧车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三方面进行限制,同时禁止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国出境等。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两级法院已将1126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至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自今年6月18日起,火车购票系统一个月就自动拦截5121人次购买火车软卧票;民航购票系统自7月1日起,仅半个月就拦截3539人、49787次购买飞机票。我市法院有63起案件当事人迫于惩戒压力,全部履行了判决义务。我市30名持有护照的被执行人被限制出境,其中有8起案件在采取限制措施后,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了义务,另有5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正在履行中。

    失信人不履行义务将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介绍,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在对自然人进行失信惩戒的基础上,逐步将失信企业的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纳入“黑名单”,并集中力量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搬迁等强制措施。

  此外,我市将探索建立定向通报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信息向政府、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部门进行“点对点”通报,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等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惩戒,进一步扩大联合惩戒的范围。(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哲)

    核心提示

    四类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黑名单”

  -超过6个月未结的执行案件

  -进入执行程序未满6个月,但被执行人有明显规避执行行为的执行案件

  -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发放债权凭证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程序性结案的执行案件

  -其他适合发布被执行人信息情况的情形

    五种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可“修复”不良记录

  -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的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案的被执行人已依法承担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其他适合在市公共信息平台上撤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