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答“疫”】疫情期间,单位以正在研究最新政策为由,3个月未缴纳社保,我自己掏钱续交,该如何维权?

26.04.202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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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5   疫情期间,单位以正在研究最新政策为由,3个月未缴纳社保,我自己掏钱续交,该如何维权?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孙学财  

  一是您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不续交社保。按照法律的规定,您所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已的法定权益,让单位返回自己续交的3个月的社保费用。也可以向当地的国家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进行投诉,反映单位在疫情期间做出这种不交社保的行为。

  二是可以使用的救济途径。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充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所以,您可以向单位主张权利,也可以通过举报投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维权。

 

  时间:2020-04-23 15:42:00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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