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机生蛋 卖蛋还机终得机” 看农机租赁如何“四两拨千斤”

18.09.2015  11:29

   

  绘图:吴狄 

     编者按  

    9月7日和8日,国务院办公厅连发两份文件《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助推融资租赁与金融租赁发展。对于备受农机行业关注的租赁农机可否享受购机补贴问题,文件首次提出,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农机的实际使用者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此外,这两份文件还提出,要积极开展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为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等。农机租赁如何实现“四两拨千斤”的效应?请看本报记者的调查。 

  9月7、8日,国务院办公厅连发两份文件《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助推融资租赁与金融租赁发展。对于备受农机行业关注的租赁农机可否享受购机补贴问题,文件首次提出,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农机的实际使用者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事实上,2014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办文件及农业部、银监会等部门的相关文件中多次提及发展农机租赁,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到“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我国农机租赁迎来一系列重大利好。

  那么,我国的农机租赁能否解决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其市场前景如何?还存在哪些局限?记者采访多方人士对此进行了探讨。

   试点效果  

   首付 30%,余款利息享补贴  

  “28台每台售价320万元的大型采棉机,我们首付30%就开回了家,其余的钱3年还清就行。这可帮了合作社的大忙,要不我们可拿不出这么多钱。”9月15日,新疆沙湾县四道河子镇康旺农机专业合作社社长白久辉告诉记者,“有了这批约翰迪尔7660新型采棉机,马上到来的采棉季我们可要大显身手了!

  康旺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的农机金融租赁试点项目受益者。通过该试点项目购置的农机,只需首付农机全价的30%,余款由中国农业银行农银金融租赁公司付给农机销售厂家,合作社分3年把这笔款项还给中国农业银行农银金融租赁公司即可,3年利息将由农业部的财政项目进行补贴。

  “过去一年只敢想想买一两台机器,现在居然组成了一个作业服务队。去年采棉机每亩作业费是160元,我们采收了18.3万亩。今年截至目前已签订采收合同10万亩,实际采收面积肯定会大幅增长。”白久辉信心满满地说,“一台采棉机每年能赚80~100万元,3年还清买机器的钱不成问题。

  往年9月中下旬,全国各地的拾花工已蜂拥而至,随着采棉机数量的快速增长,如今新疆拾花工已减少了许多。据了解,机器采棉比人工采棉每亩可节本增效100多元,采棉机在新疆非常受欢迎。

  为破解农民购机难、贷款难问题,农业部先后分别在新疆和广西选取棉花采摘机和甘蔗收获机进行农机金融租赁试点,从农机购置补贴和财政贴息两个渠道给予大力支持。即在给予购机农户农机购置补贴的同时,安排专门的农机租赁贴息资金,对农机租赁试点中的利息部分给予财政补助,以进一步降低农户购机成本。

   业界实践  

   物权加债权破解金融下乡瓶颈  

  随着我国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作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对大型机械、高性能、复合型机械的需求日益旺盛,可这类机械动辄百万的价格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望而却步。如果脱离市场单靠政府补贴,很难帮助他们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但通过农机金融租赁,他们可以变“买设备”为“先租设备”,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农机租赁在欧美农业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是农场主购置使用农业生产设备的首选方式。而在我国还主要通过抵押贷款等方式购买农机,给农户造成较大资金压力。”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三农业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金融租赁购买农机,能够大幅减轻农民一次性投入压力,促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土地规模化经营,进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单位劳动力的产能和效益。

  农户只需要支付较少的首付款,就可以获得农机的使用权,然后再拿使用农机获得的收入还租赁公司的租金,租金还清后,农机的所有权就是农户的了。业内人士将这一过程形象地比喻成“借鸡生蛋,卖蛋还租,最后得鸡”,称其为农业发展解决了大问题。

  一些骨干农机企业通过与银行的合作涉足了农机租赁业务领域。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该公司是河南省首家金融租赁公司,成立于2014年底。这家公司的特殊性在于一拖集团是其第二大股东,公司坚持“农机为主,兼顾其他”的发展定位,充分依托洛阳银行和一拖集团的品牌、客户、网络和技术优势发展,农机租赁是其基础业务。“一拖集团的农机金融租赁业务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我们非常看好这一业务的发展前景,待其成熟后将进一步铺开。”一拖集团市场部部长寇海峰表示。

  部分地区的银行系统也对近期农机租赁的政策变化做出了快速反应。比如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近日就出台了加快农机租赁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全省选取四个市场容量较大、机械化程度较高、发展条件比较成熟的领域,开展农机租赁业务试点。重点支持以湛江为代表的甘蔗主要产区的农机租赁,以茂名、梅州等为重点的水稻主要产区的农机租赁,和阳江、佛山等海水、淡水养殖主要产区的农机租赁,以及云浮、广州等畜牧业主要产区的农机租赁。该分行将优先发展大中型拖拉机、甘蔗收割机等单台价值较高、市场需求较大的农机具租赁,还将拓展农业产业化所需的农产品加工成套装备的租赁,同时探索支持节能环保型农用动力机械、种肥药精准施用装备、新型节水装备等设备的租赁,促进农业由资源消耗型向节约型与可持续发展型转变。

  专家认为,与农机购置补贴、银行信贷相比,农机租赁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农机补贴政策从本质上属于国家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是政府行为而非市场行为。金融租赁能够凭借租赁物本身的物权,满足抵押物的要求,通过物权加债权,较好地解决了金融下乡面临的瓶颈问题,租赁在农村金融中所占的比重要远高于其他金融工具,而农机租赁在农村租赁市场中是最符合租赁业务本质、所占比重也是最大的。

   完善建议  

   风险保障补偿机制待建立  

  据悉,尽管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机租赁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但已经在近两年得到了迅猛发展。有业内人士测算,未来几年我国农机租赁的市场容量将达到百亿元级的规模,农机租赁的范围也将对接农业产业链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农机租赁市场可谓潜力巨大。因此,越来越多的私人金融租赁公司也纷纷投入其中。宜信租赁就是较早进入的之一。

  “农机租赁救了我的急啊!”48岁的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幸福镇福厚村农民刁建国提起花三万八千元就开回家的打捆机感慨万千。老刁家里种了80多亩玉米,去年11月初,老刁想买台打捆机把玉米秸秆收集起来卖给养殖场增加些收入。结果一打听打捆机的价格,12万!

  “太贵了,当时我就心凉了。”老刁说,“多亏宜信帮忙,我只交了三分之一的钱就买到了。

  前几天老刁和宜信的业务员联系,他乐呵呵地说:“现在每天太忙了,打捆机买回来就没闲着,天天有活干!已经挣了5万块钱!

  早在2012年,宜信租赁就开始了农机租赁业务,截止目前,已经在中国的粮食主产区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河北七个省份,并新增甘肃、四川、陕西等十个省市,为用户提供了农机租赁服务,机型覆盖了动力机械、收获机械、耕整机械、烘干设备、粮食加工设备等7个大类,基本满足用户耕、种、收、储的全面要求。”宜信融资租赁部副总经理毛芳竹说。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农机租赁业务发展也面临一些制约因素。从政策层面看,融资租赁公司不在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范围内,因此无法在直接购买农机开展租赁业务时享受补贴。其次,进口农机的海关监管政策也对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有所限制。

  此外,我国农村金融环境相对落后,农民对租赁概念认识模糊,还需要做大量的解释说明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尤其在财务管理方面,有的合作社甚至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财务报表粗糙,难以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等,这都使得开展农机租赁业务存在一定困难。

  有专家建议国家对金融租赁支持‘三农’发展提供一定形式的风险保障补偿机制,以帮助金融租赁公司化解农机具等租赁业务可能产生的租金拖欠等风险。

    声音 

     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李伟国:  

    我国的农机化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大型农机具,高性能、复合型机械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这也是未来农机发展的大趋势。另一方面,棉花、甘蔗等作物农业机械化发展较为薄弱,受农村劳动力短缺、用工成本上涨的影响,也亟须提高机械化水平。然而随着大型农业机械的性能越来越好,其价格也越来越高,尽管国家有农机购置补贴,还有其他的一些支持政策,但受现阶段农民收入水平的限制,部分农机装备仍然存在着农民买不起的现象,迫切需要通过创新农机金融服务方式,以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来解决。发展农业机械金融租赁就是一种重要的解决方案。 

     农业部财务司原司长李健华:  

    金融租赁为破解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通过租赁方式解决“贷款难”,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加贴息缓解“贷款贵”,金融机构认可、农民欢迎,政府也解了难题。今后我们将继续探索扩大大型农机具租赁试点范围,进一步总结摸索风险可控、具有普适性推广价值的农机金融扶持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小钱撬大钱”的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农银金融租赁公司总裁陈佩华: 

    农机金融租赁业务实现了一举多赢:政府部门能够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供应商和经销商能够促进农机具销售;承租人能够减轻资金压力,降低抵押质押门槛;基层农业银行能够拓展“三农”业务发展。农银租赁将进一步深化与农业部门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农机金融租赁业务试点工作。 

   什么是金融租赁?  

    不同国家对金融租赁的定义、性质有不同的提法和规定。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所制定的国际会计标准17中对金融租赁所作的定义是:“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在实质上将属于资产所有权上的一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至于所有权的名义,最终时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我国规定的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将它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承租人在租期结束后,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产权转让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也可作其他选择。 

    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共有39家金融租赁公司,行业资产总额达到1.4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3.4%。 

    金融租赁公司是为具有一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生产资料不足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融物服务的金融机构。2007年银监会启动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金融租赁行业规模快速增长。从发起人类型看,控股股东为商业银行的有23家,占比59%;控股股东为资产管理公司有4家,其他类型的有12家。金融租赁行业不良资产率为0.81%,拨备覆盖率为23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