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院:立足社区化解社会矛盾

19.09.2014  16:30

  今年以来,哈尔滨市南岗区院以“检察进社区”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切入点和新途径,确立“下访式”、“前移式”和“共建式”三种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立足社区,建立“下访式”工作方式。该院成立了接访小组,坚持每月定期在指定社区接待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举报申诉,认真做好社会矛盾的缓和、化解工作,努力控制和消除不稳定因素。他们制作了便民联系卡、工作联系单,制定了接待群众登记的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切实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受访工作程序,做到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力争把问题发现在社区,把矛盾解决在社区。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接访后按有关程序及时分流到有关部门办理,跟踪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当地,尽最大努力避免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服务社区,开展“前移式”法律服务。该院以社区为履行检察职能的延伸平台,做到预防犯罪前移、维护权利前移。他们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使教育内容与社区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既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运用“多媒体”演示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深入剖析腐败案件的根源,增强法制教育的亲和力;立足反腐倡廉教育,将检务公开工作深化至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大力加强社区廉政文化建设。

三、融入社区,加入“共建式”创建活动。该院为了更好地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积极为各社区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提供切实的帮助,要求全院干警树立“身在社区、心系社区、服务社区、奉献社区”的理念,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责任,保持检察官本色;在居住的社区活动中,为居民义务提供法律咨询,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参与社区青少年、流动人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管理和扶贫帮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