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卧龙湖省级森林公园健全管理机构

20.04.2016  11:12

      黑龙江卧龙湖省级森林公园位于鸡西市市辖区,1993 年经黑龙江省林业厅批准设立,2014年批准调整规划范围,在原卧龙湖景区基础上增加了鸡冠山市民休闲景区、小石桥林果观光景区、偏槽沟小湖垂钓区和杏花湖观赏区,森林公园面积由原2700公顷增加至4021公顷。森林公园主题功能进一步发挥,既保护了一方生态资源,同时为市民提供了一处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近期,为切实加强森林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鸡西市林业局批准,完善了卧龙湖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定名为“卧龙湖(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5名。负责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公园建设,制定森林公园管理制度;负责森林公园范围内的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对森林公园内的森林风景资源及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对森林公园内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河溪、湖泊、瀑布、景点景观以及各类设施等进行保护;按照规定规划游览路线,设置防火、环保、安全等标志和设施,配备必要的服务管理人员,维护园内的旅游秩序;定期组织调查森林公园内濒危、珍稀和具有独特观赏、科研、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建立管理档案,对其主要栖息地或者生长地划定保护带或者设置保护设施进行保护;建立森林旅游安全责任制和事故报告制度;引导建立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旅游景区责任保险制度。

      卧龙湖省级森林公园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力度,有助于进一步开展森林公园建设、保护和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以及森林旅游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