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13.06.2014  02:34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4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4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