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黑安办发〔2015〕57号)

22.09.2015  14:17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成3个督查组,于8月22日至9月2 日,对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大兴安岭7个市(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督查组共查阅了7个市地和12个县(市、区)党委政府(行署)工作情况,检查了48户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3户,经营企业20户,危险品运输企业4户,家具制造企业1户。发现隐患574项,其中:安全管理方面196项,占34.2%;安全设备设施方面174项,占30.3 %;消防管理方面81项,占14.1%;应急管理方面104项,占18.1%;职业卫生方面19项,占3.3%。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2份,责令停产停业6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吊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个、经营许可证1个,实施经济处罚 10.7万元,在黑龙江日报等媒体曝光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18户。
总体看,受检7个市(地)和抽查的大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能够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多次召开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识不清,政治敏感性不强,行动迟缓,没有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部署,没有带队深入企业开展检查,没有采取强化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许多企业还没有按照要求强化自检自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归纳起来,政府部门的突出问题是监管和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的突出问题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点时期工作部署在多数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政热企冷”现象依然存在。有60%的生产经营单位未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70%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强化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未按照各级政府和部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制定有针对性的自检自查方案,还停留在日常检查工作状态。
      (二)受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粗放。许多受检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表现在岗位责任制不及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严格的现象突出,有的企业甚至档案、台账管理混乱。中石油运输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等企业没有制定党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黑龙江华丰煤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不完善;中石油黑龙江大兴安岭销售分公司中心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设施无检测报告;大庆亿鑫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不健全,操作工人安全职责未按岗位设置;黑龙江力拓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不健全。
      (三)应急预案评估演练不够。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中,60%以上应急预案无评审记录,未组织培训宣贯,未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发布。哈尔滨市文军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应急预案自2009年制定后至今未修订,也不能提供演练记录;哈尔滨诺林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专项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数量不足;黑龙江华丰煤化工有限公司没有针对燃爆泄漏可能造成的环境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专项预案,未制定基层班组操作人员应急处置程序;齐齐哈尔市龙庆石化有限公司第一油库应急预案整体框架,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缺少风险评估、响应分级等重要内容。
      (四)消防设备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多数生产经营单位忽视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许多设备设施处于失效状态,消防保障能力低下。中化石油黑龙江有限公司龙德油库应急柴油发电机不能启动;哈尔滨诺林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水泵处于故障状态;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消火栓泵进出水阀门均处于关闭状态,罐区地下式消火栓无标识;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储运厂燃料油装储站,消防手动报警开关少于标准配置,且无法正常使用;塔河县双越氧气厂35kg灭火器失效。
      (五)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通过检查情况分析,每户生产经营单位平均存在12项隐患,并且大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应该发现,说明隐患自查自改的要求没有落实,企业日常巡检和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黑龙江省航运物资供应公司哈尔滨油库罐体缺少1处防雷接地,储罐无液位计、无高低液位报警;中石油黑龙江双鸭山销售分公司福利油库卸油栈桥部分在用工具不防爆,配电室无防小动物进入措施;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气厂装车泵房的台泵的电机未做二次接地;勃利亿达甲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精馏车间内设有更衣室;安达市鸿达乙炔气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机械排风电机不防爆,电源接线盒损坏;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双苯塔区围堰有大量洗油可燃物;中石油黑龙江大兴安岭销售分公司中心油库罐区西侧围墙外15米处有煤场,北侧为车库,东侧为居民楼,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六)特殊工种作业管理混乱。许多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没有组织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有60%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勃利亿达甲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填写不规范;黑龙江华丰煤化工有限公司在甲醇压缩机室前设置维修点;大庆亿鑫源化工有限公司2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作业;黑龙江力拓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高于2米的管廊上作业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使用电气设备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七)基层监管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地)、县(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中存在检查不实,工作不细,处理不严的问题,没有履职尽责,监管责任缺失。就检查情况看,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绥化市肇东市、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双鸭山市集贤县、哈尔滨道外区、七台河新兴区虽然对辖区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但检查不够细致,也不够深入,一些管理上的问题,特别是现场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检查组在中石油运输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和哈尔滨市文军道路运输有限公司2户运输企业中,均未见到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部署文件。

      三、下步工作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安排,大检查将持续到年底,在下一步工作中,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借天津港“8.12”事故教训推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要转变观念,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新要求,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严”和“狠”的指示精神,抓住关键,将行业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大整改力度,坚决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并挂牌督办。本次督查中发现的574项安全隐患,各地要挂牌督办,有关部门要监督企业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省政府安委会将对部分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实现闭合管理。
      (三)强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各单位要继续推进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特殊作业管理、油气管线整治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非法违法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该曝光的曝光、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形成高压态势,真正起到威慑作用。省督查组已责令8户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曝光了18户企业,各地要痛下决心,再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确保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和陆昊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指导地方政府和企业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使预案做到危险化学品性质和爆炸条件、中和介质及存放地点、应急处置流程、救援队伍和专用设备、专家支撑、政企联动“六到位”。
      (五)重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2015〕25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跟踪检查的效果,对履职不到位,不尽职尽责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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