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

06.04.2016  11:35

各市(地)、县(市、区)林业(营林)局,省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鸡西绿海林业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确保全省不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做好近一段时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造林前的苗木产地检疫工作,确保造林用苗质量

春季造林前各地要切实加强苗木产地检疫工作,对各类苗圃地逐一进行检疫检查。不合格的苗木要立即予以清除,集中销毁。调出苗木必须依照调入地的《检疫要求书》进行严格检疫后,开具《植物检疫证书》。从外地购苗要严格把关,并认真向调出地出具《检疫要求书》。坚决杜绝人为传播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现象的发生。凡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的苗木,一律禁止在造林绿化中使用。同时,加强对新植林地的复检复查。各地要抢前抓早,早部署,早行动,严把造林用苗质量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春季造林绿化工作。

二、做好春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工作,为科学防治提供依据

各地要认真执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联系报告制度,迅速行动,对越冬代春季调查中越冬基数大、死亡率小、受异常天气影响易爆发的林业有害生物要给予重点关注,并及时发布虫情动态及短期趋势预报。结合当前天气趋势,对调查数据进行科学分析,预测和修订2016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并及时向社会和有关单位进行信息发布。

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收尾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普查技术方案的要求,查漏补缺,该归档的归档,该完善的完善。鉴定标本有困难的单位,要将标本保存好,集中管理,省站将组织力量进行标本鉴定。

三、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降低灾害损失

各地要根据预测结果提前编制好防治预案,做好防治所需物资、设备的准备。要严密监控森林鼠害,做好三年鼠害防治总体方案及年度防治方案的编制及报批工作。鼠密度较高的地区,要积极防治,保证森林鼠害不大面积成灾;要做好绿色通道食叶害虫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防治,防止出现大灾;做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抓好应急防治预案落实工作,一旦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要建立联防联治制度,行政毗邻地区要针对同种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建立联防联治机构,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防治工作的需要。

四、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推进依法防治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树立依法防治的意识,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强化林权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防治意识和防治责任。对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的林权单位和个人,依法发出《限期除治通知书》,把防治任务切实落实到各林权单位和个人;对因不除治或除治不力而造成病虫蔓延成灾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省林业厅将于2016年4月份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