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国家战略储备林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林业局,省尚志、庆安、鸡西国有林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建设发展的决策部署,国家林业局已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发展合作协议》。
国家林业局发挥组织协调和制定实施林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项目管理的优势,开发银行发挥资金引领、投融资方案设计和资金管理机制创新优势,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我省已列入重点范围内,为做好国家战略储备林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
国家储备林是指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木材安全的重要性途径,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要工作。
二、项目建设内容
1.集约人工林栽培和现有人工林培育;
2.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良种繁育、营林作业道路建设和资源监测。
三、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在2016-2020年。
四、贷款条件
还款期为30年,宽限期为8年,利率为基准利率(国家与地方给予相应贴息政策)。
五、有关要求
根据上述条件,请各有关市、县、区林业局,省尚志、庆安、鸡西国有林场管理局将拟建设国家战略储备林的建设规模和预期项目总投资等内容(参见附件表格),于2016年3月3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林业对外合作中心。
附件: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情况调查表 http://gkml.dbw.cn/UploadFiles/file/20160316/20160316091223_1726.doc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