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省妇联联合表彰全省“十佳警嫂”

13.06.2014  23:22


  3月7日,为纪念第10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省公安厅、省妇联隆重举办“全省‘十佳警嫂’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省政协副主席杜吉明及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妇联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公安厅设主会场,各市地、县(区)、系统公安机关设分会场。   

  副省长孙永波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表达了对广大警嫂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并向广大民警家属、全省公安民警和各级公安机关提出了三点希望:希望当选的“十佳警嫂”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希望广大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部队官兵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切实承担起肩负的光荣职责;希望各级公安机关和妇联组织进一步关爱民警、从优待警,切实为公安民警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省妇联副主席吴华代表省妇联出席会议,宣读了《关于表彰全省十佳警嫂的决定》,并公布了经省妇联研究,同时授予“十佳警嫂”为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当选的“十佳警嫂”颁发了奖杯、证书及慰问金。“十佳警嫂”代表:鸡西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王宏伟的妻子李晓玉、双鸭山市宝清县公安局七星河派出所副所长王德清的妻子马宁、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民警郝振铧的妻子高杨作了做了精彩的事迹报告,从不同侧面介绍了自己的感人事迹。黑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记者、节目主持人、警嫂代表陈晓睿讲述了多位“龙江警嫂”的感人故事。   

  据悉,为了感谢广大警嫂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弘扬她们心系公安事业,全力支持丈夫工作,默默付出、无私奉献的可贵品质。今年1月,省公安厅与省妇联联合组织开展了黑龙江省“十佳警嫂”评选活动。此次“十佳警嫂”评选活动的范围是我省在岗在编的全省公安民警、边防、消防现役部队官兵的妻子。本次评选采取单位推荐、联合评选等方法,推选出民警家属中堪称典范的优秀警嫂。为确保此次“十佳警嫂”评选活动成功举行,省公安厅与省妇联联合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专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委会通过省内媒体对“十佳警嫂”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同时通过“黑龙江公安微博群”等载体与社会进行广泛互动。活动启动后,得到了各地市、系统公安机关的热烈响应。各地按照评选方案提出的民警表现好、政治素养好、道德品质好、本职工作好、助廉作用好、家庭基础好的标准,共推荐候选人35名。经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初审和复审,最终,评选出罗俊萍等10人为黑龙江省“十佳警嫂”。   

  “十佳警嫂”是全省广大民警家属的杰出代表,在她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女性吃苦耐劳、坚韧不拔、勤俭持家、任劳任怨的优秀品质。省公安厅和省妇联号召全省广大警嫂向“十佳警嫂”学习,学习她们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大局意识,学习她们勇挑重担、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学习她们始终不渝地关心和支持丈夫投身公安事业的高贵品质,在今后的生活中,继续发扬“自尊  自信  自立  自强”的精神,全力支持丈夫工作,关心热爱公安事业,保障民警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争做蓝盾之盾。